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珩、通訊員交宣報道:即日起,全國機動車(港澳車除外)在廣州發生的非現場簡易交通違法行為(特指罰款金額為200(含)元以下、一次性記不滿12分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可在廣州市各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含番禺、花都、增城、從化、蘿崗、南沙、廣州港)及市中心區車輛管理所辦理。同時,交警系統里也啟用了身份證識別功能,進一步提高了業務辦理效率。
  需要提醒的是:在廣州市番禺、花都、增城、從化、蘿崗、南沙、廣州港發生罰款金額為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記滿12分(含)的非現場一般程序交通違法仍需前往違法發生地對應的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辦理。
  唐珩、交宣  (原標題:異地車在廣州違法可就地辦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f62qfrce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